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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培训 | 书法专业高考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时间:2022-03-30 作者:创始人 阅读:0

近年来,书法高考培训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创新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高等书法教育体系也不断发展完善。经过多年的教学和实践,已在书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更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学院等单位多次组织书学研讨会,学术界对于高等书法教育现状和问题地研究已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

但是,过往学界对中国高等书法教育的研究多集中在学生入学后的课程设置、教学探讨、学术思辨等方面,较少关注入学招生考试环节,尤其是本科入学招生考试;笔者经过近几年的调查统计,了解到全国各个高校书法学专业招生考试的特点各不相同。各个高校在各自不同的文化和学术背景下开办书法专业,其办学思路和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在招生政策、考试科目和录取原则等方面,可谓是“百花齐放、各不相同”。

当前高等书法教育与本科招生

1962年8月,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决定筹备书法篆刻专业,由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等先生执教,中国高等书法教育就此拉开帷幕。随后,尤其是最近十年,高校书法专业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设立;2016年度教育部审批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新增书法学本科专业;2017年度教育部审批通过了山东大学等16所;2018年度教育部审批通过了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2019年度教育部审批通过了首都师范大学等12所;截止2020年6月,我国开设书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数量已达134所之多,书法学专业已经形成从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一整套完整的教育体系,并不断趋于成熟。当然,高等书法教育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面对。[2]

在各种教育层次中,本科教育是重中之重,良好的本科教育是接下来更进一步的基石。侧重实践教学的艺术类院校,其毕业生选择的道路常常是以书法实践为主;相对而言,侧重理论教学的综合类院校,其毕业生往往在书法史论、艺术学理论等方面走得更加长远一些。学生对于不同方向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老师的引导与本科期间的学习,另一方面,在本科招生环节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

各高校书法学专业本科招生政策分析

1.招生范围与要求

截止到2020年,全国进行书法学专业本科招生的学校共129所,包括艺术类院校、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以及民办院校等,招生范围遍及全国各省市区;考生人数逐年增长,2020年考生数近2.4万,预计录取人数约为4800人。[3] 与此同时,各个高校的教学各具特色,对于招生考试的方式与科目设置也不尽相同。

2.招生考试方式

目前书法专业本科招生考试主要分为省级书法统考、校际书法联考和各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三种。省级书法统考由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科目、方式都由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院所决定。统考便于协调省内考生,但是难以满足部分院校的招生需求。校考由院校自行组织,相对而言灵活多变,考试科目也会更加多元,更加符合院校的招生要求。同时,还存在着介于二者之间的校际联考,由招生需求相近的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校考,一定程度上既能避免多次校考的繁冗,又能满足多所院校的招生要求。根据教育部目前制定的艺术类招生考试原则,可知目前的趋势是能组织校考的院校逐渐减少,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逐渐增加;目前尚无省级书法统考的省份,则鼓励院校之间进行校际联考。

目前全国共有13个省份设有省级书法统考,其中四川省书法统考为2018年开始实行,广东省书法统考、云南省书法统考和山东省书法统考则是2021年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政策要求推断,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实行书法学统考已经是大势所趋。

从2020年各省统考来看,统考科目以书法为主,部分省份结合本省的情况有加试篆刻、国画、文化常识等科目,能满足大多数院校的招生要求和培养目标,但是对于部分艺术类院校而言还是多有不足。以中国美术学院为例,书法与篆刻专业考试科目为:书法考察篆书、隶书、楷书、行草书四体创作(有时会有行草书临摹);篆刻考察白文创作(动刀)、朱文创作(印稿);古汉语部分包含繁体字辨识、小篆默写、古文句读和翻译等,招收书法理论与教育专业时还会考察书画常识及论文写作。这样大范围、多方面的考察是统考所不能满足的。目前统考与校考双轨实行是有利于院校招生和考生报考的。

本科招生考试科目与培养方向

1.院校传统与考试科目

中国的高等书法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蓬勃发展,由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们开始筹备。筹备之初,教师和学生的规模都比较小,使得各院校书法专业的传承性较强,保留了一些较好的传统。这些传统随着时间发展,逐步演化为教学思路与培养目标。如一个院校书法专业的筹备者在篆书上造诣较高或重视篆书在书法各书体中的作用,则该院校大概率会有侧重篆书的传统,招生考试中也可能会有篆书科目。这样使得对篆书感兴趣且进行了大量练习的考生更有可能报考该院校,从而在后续的教学中更加顺利;有的院校与行草书关系较为紧密,则考试科目中只设有行书创作,从而使得该院校形成独树一帜的风格等。各个院校的培养目标各有特色,这在招生考试科目中都有所体现。

2.考试科目与课程设置

高等书法教育所培养的方向有大致可分为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艺术创作类人才;以理论为主,实践并重的史论研究类人才、以教育教学为主的师范类人才等。面对不同的方向,本科期间的课程设置也会有所不同。为了考生更好的衔接大学课程,这种精神会一定程度地体现在招生考试科目之中。不同的院校对于培养方向的细化也会有所差别。如许多艺术类院校希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所以考试科目较为繁多,除书法外还常常加试篆刻、白描等科目;部分综合类大学则更加重视学生的理论基础,常常会在考试中加试理论考察等。

3.录取规则与培养目标

不同的院校在最终录取时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各院校的录取规则也与院校的培养目标有所联系。艺术类院校往往更加重视学生的专业能力,所以在录取规则中专业成绩占比普遍较高;综合类院校与师范类院校则往往更加重视考生的文化水平,在录取规则中文化成绩占比相对更多。由培养目标所影响的录取原则,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对考生的另一种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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