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7 作者:创始人 阅读:0
一個字原則上只應有一個形體,不需要兩種以上的寫法。但是漢字是一種具有幾千年歷史的文字,使用漢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漢字發展過程中,有些字出現了兩種以上的寫法,那是很自然的。古書上常常可以見到一些形體分歧的字。現在漢字簡化以後,字的形體統一起來了,這給人民羣衆學習文化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對一般人來說,只要掌握了簡化後的漢字就夠了;但對我們學習古代漢語的人來說,如果只掌握現在通行的形體劃一的簡化字,而不瞭解那些形體分歧的字,閱讀古書時就會遇到不少困難。
不同形體的字可以分爲三大類:1.古今字;2.異體字;3.繁簡字。下面分別加以叙述。
01古今字
在上古時代,特別是先秦時代,漢字的數量比後代要少得多。許慎的《說文解字》只收了9353個字,其中有許多是僻字,常用字實際上只有三四千個。例如《四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總共只用了4466個字。宋代編輯的《廣韻》收字26194個,清代成書的《康熙字典》收字47035個,這並不能說明宋代、清代使用的漢字要比漢代多好幾倍,其實,各個時代一般使用的漢字很可能一直在五六千個左右。漢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斷產生新字;(二)各個時代逐漸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漢字"兼職"現象多,後代不斷分化。例如一個"辟"字就兼有後代的避、闢、僻、嬖、譬等字的意義:
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左傳宣公二年)
(後來寫作避。)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後來寫作闢(注:現在“闢”又簡化爲“辟”。)。)
苟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爲已。(同上)
(後來寫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論語·季氏)
(後來寫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後來寫作譬。)
再舉兩個字來看:《說文》裏沒有"債"字,這不等於說上古沒有"債"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責"字表示的(見《戰國策·齊策》)。《說文》裏有"捨"字,但是十三經裏完全沒有"捨"字,這也不等於說先秦沒有"捨"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當時是由"舍"字表示的(見《左傳》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來,"責"、"舍"等是較古的字,"債"、"捨"等是比較後起的字。我們可以把"責債"、"舍捨"等稱爲古今字(注:現在"捨"又簡化爲"舍"。)。但是,我們不要誤會,以爲"責"、"舍"等字已經被廢棄了,它們的職務已經完全由"債"、"捨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責"、"舍"所移交給"債"、"捨"的只是它們所擔任的幾個職務當中的一個,它們還有別的職務(責任,房舍等)並沒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現在再舉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後,今字不見於《說文》的歸a組,見於《說文》的歸b組)如下:
a.大太 弟悌 閒間 說悅 孰熟 竟境 隊墜 涂塗 赴訃 馮憑 賈價 屬囑 厭饜 縣懸 陳陣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慼 反返 錯措 卷捲 尸屍
(注:"悌"、"境"、"墜"、"塗"、"價"等是《說文》新附字。許慎《說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鉉等校定《說文》,增補400多字,分別附在有關的各部之後,其中大都是"經典相承傳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這便是所謂新附字。)
一般人常常以後世所習用的字去衡量古書中的字,以爲上面兩組中的第二個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說,人們總以爲先有一個"悅"字作爲本字,只是經常寫一個"說"字來代替它。這是一種誤解。既然是先有一個本字"悅",爲什麼上古的經書中不用,倒反寫成"說"字呢?合理的解釋只能是:上古沒有"悅"字。戰國時代有些書(如《莊子》),"說"、"悅"並用,可能是後人改的;經書不見"悅"字,是因爲後人認爲它是"經",不敢改,所以才維持了原樣。《孟子》有"悅"字,那是因爲《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稱爲經。許慎《說文》沒有收"悅"字,這說明許慎時代"悅"字或者還沒有產生,或者是產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沒有收。凡是《說文》所不收的(a類),文字學家們都承認是後起字(今字),這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從前的文字學家們由於迷信《說文》,對於《說文》所收的字(b類),不但不敢認爲是後起字,反而認爲是本字,同時認爲第一個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駿聲在《說文通訓定聲》裏說它假借爲"捨";而在"捨"字條下說:"經傳皆以舍爲之。"既然"皆以舍爲之",可見"舍"才是本字,"捨"顯然是後起字。又如"嘗"字,本來是從旨尚聲的形聲字,以旨爲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說文》"嘗"字下說"口味之也"。又因"嘗"字經常用作"何嘗"、"未嘗"的"嘗",所以人們又在"嘗"字旁邊加了個意符"口",用來表示"嚐滋味"的"嚐"。假如不瞭解這種情況,就會對"未嘗君之羹"這類的用法發生誤解。其實"嚐"字的歷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沒有收錄,最近漢字簡化,又把它給簡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謂"本字",實際上有許多都是後起字。
我們對於古今字的態度應該是:(1)瞭解古今字的關係,從而掌握古書的詞義;(2)承認文字發展的事實,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從前有些文人專寫"本字",不寫後起字,那是不值得提倡的。
02異體字
異體字跟古今字的分別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的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在古代,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那是難免的。例如:
棄弃 齎賫 睹覩 廐廄 詒貽
諭喻 鷄雞 蚓螾 照炤 憑凭
罪辠
從前文字學家們根據《說文》,把異體字分爲正體、變體、"俗體"等。《說文》所載的,被認爲正體;《說文》所不載的,被認爲變體或"俗體"。這種分別往往是武斷的。
異體字有下列幾種情況:
一、會意字與形聲字之差。如"泪"是會意字,"淚"是形聲字;"岩"是會意字,"巖"是形聲字。
二、改换意義相近的意符。如從攴束聲的"敕",變成了從力束聲的"勅"。從欠的"歎",變成了從口的"嘆"。從糸的"絝",變成了從衣的"袴"。
三、改换聲音相近的聲符。如"綫"從戔得聲,而"線"卻是從泉得聲了。"袴"從誇得聲,後來改成從庫得聲了。
四、改换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變聲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慚慙"、"和咊"、"鵝䳘鵞"等。有的只是改變了聲符或意符的寫法,如"花"又寫作"芲"。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異體字最初是完全同義的,但是後來有了分工。例如"諭喻",先秦兩漢都通用:
君子喻于義,小人喻於利。(論語·里仁)
寡人諭矣!(戰國策·魏策)
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史記·高祖本紀)
王好戰,請以戰喻。(孟子·梁惠王上)
誼追傷之,因以自諭。(漢書·賈誼傳)
前三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懂得、曉諭的意思,後二例中的"喻"和"諭"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見這兩個字通用。但到了後代,"詔諭"、"曉諭"的"諭"不能寫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寫作"諭"。原來是異體字,後來不是異體字了。
有三種情況不能認爲是異體字:
第一,有些字,雖然意義相近,後代讀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們當作異體字。例如"寘"和"置",就"放置"這一意義說,二者相通,可是"置"還有一些別的意義是"寘"所沒有的,况且這兩個字的古音也不一樣,所以"寘"和"置"不是異體字。同樣的情況還有一些字,例如"寔"和"實"。
第二,有些字,它們之間的關係交錯複雜,有相通之處,也有不通之處,也不能把它們看作異體字。例如"雕"、"彫"、"凋",雕的本義是鳥名(又寫作鵰),彫的本義是彫琢、繪飾,凋的本義是凋傷、凋零。在《說文》裏,它們是分爲三個字的。由於它們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義上常常通用。拿雕字來說,彫飾的彫可以寫作雕,《左傳》宣公二年:"厚斂以彫牆",一本作雕。彫琢的彫更經常寫作雕,例如《文心雕龍》、"雕蟲小技"等。至於凋傷一義,上古也曾寫作雕,例如《國語·周語》:"民力雕盡",但後來就不通用了。拿彫字來說,它曾經和凋傷、凋零的凋通用,《論語·子罕》:"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一本作彫;《荀子·子道》:"故勞苦彫瘁而能無失其敬",就寫作彫;但後代也很少這樣通用了。再拿凋字來說,它的意義最窄,只表示凋傷、凋零,不能表示雕刻、彫飾。而凋和彫都不能表示雕鳥的雕。由此看來,這三個字之間的關係是很複雜的,它們不是異體字。其它像遊和游,修和脩都是這樣。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條件的,更不能認爲是異體字。例如"亡"和"無"相通,《論語·雍也》:"今也則亡"(如今就沒有了)。但並不是所有用"無"的地方都可以換成"亡"。後來這種用法只限于"亡何"、"亡慮"等少數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買酒或賣酒這個意義上是相通的,看來似乎像異體字,可是酤的物件只能是酒,而沽的物件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別的東西。意義廣狹不同,嚴格地說,這不能算是異體字。
03繁簡字
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漢代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不少;北魏時代,亂字已經簡化爲乱,和現在公佈的簡化字相同;宋元以來簡體字在廣大人民羣衆中間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絕大部分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
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既要掌握簡化字,又要掌握繁體字;因爲一般古書都用的是繁體字。學習繁體字,要注意繁體字和簡化字之間的三種關係:
第一,絕大多數的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我們只要把繁體字記住就行了。例如:
爱:愛 罢:罷 办:辦 达:達 递:遞 矾:礬
茧:繭 籴:糴 窃:竊 灶:竈 隶:隸 粪:糞
只有少數是一對二、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例如:
当:當噹 尽:盡儘 坛:壇罎
干:干幹亁 系:系係繫 台:台臺檯颱
第二,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捨 古今字。
荐:薦 古通用。
夸:誇 古通用。
踊:踴 古通用。
启:啟 開啟的啟本作启。
网:網 网是網的本字。
气:氣 氣本作气,餼本作氣。
礼:禮 古異體字。
粮:糧 異體字。
了解這些關係,我們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畫較少的,放棄了筆畫較繁的。我們切不要以爲現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該是“捨”,現在的“荐”字在古代都該是“薦”。這樣,反而是弄錯了。
第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的,或顯然有區别,僅僅因爲是同音的關係,簡化時就採用了那個筆畫較簡的。這就是說,在古書中,本來是有分别的兩個字(或三個字),經過簡化之後,混爲一個了。這種情況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現在簡化字所代表的那個詞義去解釋古書,就會發生誤解。現在舉些例字分别加以說明。
(1)后後 在先秦少數古籍中曾以“后”代“後”,但不普遍,後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决不能寫作“後”。《孟子·梁惠王下》:“書曰:'徯我后,后來其蘇'!”兩個“后”字都是指商湯而言。《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夏后皐之墓也”中的“后”,也是指君,這些“后”字决不能寫作“後”。
(2)适適 在古代漢語中“适”和“適”是根本不同的兩個字。“适”音kuò,適音shì。《論語·憲問》:“南宫适問於孔子曰……”這裏“适”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這種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區别,就會弄錯了。
(3)征徵 這兩個字在古代漢語中,除了在徵賦(稅)的意義上有時相通之外,决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徵是證驗、徵兆、徵辟、徵求;又是音樂中的五聲之一(用於這個意義時讀zhǐ)。像《論語·八佾》的“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中的“徵”,决不能寫作“征”;《戰國策·燕策》中的“爲變徵之聲”的“徵”,决不能換成“征”。反過來看,《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中的“征”,不能改作“徵”;《周易》的“征夫不復”,也不能寫作“徵夫”。
(4)余餘 “余”是第一人稱代詞,“餘”是剩餘的意思。在古籍中兩個字如果都寫作“余”,或都寫作“餘”,許多話就會無法解釋。如屈原《離騷》“僕夫悲余馬懷兮”中的“余”,如果換成“餘”,“ 餘馬”就不通了;杜甫“隔籬呼取盡餘杯”的詩句,如果把“餘”換作“余”,那就成了“盡我的杯”了。
像這種情況還非常多,我們只能舉其一隅。總之,我們學習古代漢語,只有懂得了簡體字與繁體字之間的這種分合關係,才能有效地掌握它們,才能正確地理解古代作品。
本文转自“语言学”公众号,摘自王力《古代汉语》,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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